2008年5月26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在南宁召开《广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及六个单项规划审查会。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陈定南主持,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局、农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水产畜牧局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8]33号)精神,我区组织各市县编制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并上报自治区有关部门。委托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编制的自治区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及六个单项规划(送审稿)已编制完成。审查会后,将由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该规划,尽快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陈定南主持会议

与会专家代表对规划报告进行审查